2009年7月6日星期一

关于2009年开展普通高中、学前、特殊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科教发展局,石油普教移交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厅属各单位:
    今年3月和5月,省教育厅分别以陕教基〔2009〕6号、24号文件,对全省义务教育课改成果展评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为了推动基础教育各学段教科研工作有序、深入开展,现将2009年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段开展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各类参评成果必须是2007年以来,陕西省范围内关于基础教育教学方面的成果。
    二、评选项目
    (一)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
    1.教育研究专著;
    2.课题(项目)研究报告;
    3.调查报告;
    4.科研论文;
    5.教育叙事、教学案例、学科教学设计、课例和教学经验总结等。
    (二)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
    6.多媒体教学课件(CD-ROM);
    7.网络课件、网络课程教材;
    8.专题学习网站、网络教学管理平台软件;
    9.课堂实录(DVD或VCD);
    10.电视教学节目;
    11.教育电视栏目;
    12.教育电视专题片。
    (三)校本课程开发类成果
    13.校本课程;
    14.校本课程教材;
    (网络、多媒体成果请报省电教馆)
    (四)有关自制学具教具类成果报送办法参见《关于举办2009年度优秀教具评选活动暨参加全国优秀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陕教基办〔2009〕12号)。
    三、申报推荐程序、数量、原则和要求
    (一)各类成果报送数量见附表一,不得突破。
    (二)申报者和各市在进行申报、推荐教学成果时,要按照陕教基〔2008〕14号文件有关要求和格式,准备好参评材料,认真填写相关的成果申报表、推荐汇总表及《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见附表二)。
    (三)各市在申报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时,要与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参赛作品的选送相结合,务必在拟报送参加全省评选的成果中择优、提前上报参加全国大赛的作品(参加全国大赛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0日,义务段也同时报送),具体事项见《关于组织选送"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参赛作品的通知》(陕电教〔2009〕9号,可在陕西教育网下载)。
    (四)个人申报的材料包括:《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一式2份)、《陕西省2009年度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选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申报表》(一式5份)、参评作品(一式5份)、相关证书复印件(2份)。
    (五)所有材料经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于2009年9月25日-10月10日,按类别分别报送以下地址:
    文本类教育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研究成果报送地址: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所(西安市小寨兴善寺东街69号),邮编:710061,联系人:秦德增,电话:029—85370522;
       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报送地址:陕西省电化教育馆(西安市药王洞155号),邮编:710003,联系人:张黎苹,电话:029—87340173;
    校本课程开发类文本成果报送地址:陕西省教育厅课程教材管理中心(西安市药王洞155号),邮编:710003,联系人:魏水荣,电话:029—87346914。
不符合要求的成果和逾期送达的成果,不予评审。
    四、注意事项
    有关成果报送、评审的其它事项,与《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8年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办法〉的通知》(陕教基〔2008〕14号)相同,该文下载地址:陕西教育网(老版,文件专区,http://old.snedu.gov.cn/readnews.asp?id=2578)。
    本文下载地址:陕西教育网(www.snedu.com)文件专区。

附件:1.陕西省2009年度普通高中、特殊、学前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申报数量分配表
      2.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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