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6日星期一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的补充通知和2009年开展普通高中、学前、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的补充通知和2009年开展普通高中、学前、特殊教育优秀教育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如下,望各校积极组织教师准备参评。

我区报送成果的时间为:普通高中、学前、特殊教育的优秀教育成果务必在829日上报;义务段的优秀教育成果务必在94日上报,逾期送达的成果不予评审。

    报送地点:网络、多媒体和教育电视节目类成果报碑林区电教站;先进集体和个人报教育局;其它类成果报碑林进校。

请以校为单位按照省上的格式要求等统一报送,不受理未经过学校推荐的个人成果。

注:各校上报时需交保送清单。

 

附1: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成果展评活动的补充通知

附2: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开展普通高中、学前、特殊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附3:陕西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评选诚信保证书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