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1日星期一

关于举办第二十五届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基教科)

关于举办第二十五届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基教科)
 
各中、小学:
    现将市科协、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二十五届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践活动的通知》(市科协发〔2009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组织师生认真准备并按照规定时间将参赛作品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具体竞赛办法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项目申报书及各类登记表格,可登录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http://www.xakpw.com下载。
    各学校对各自参赛作品进行审查、分类、分装,并报送学校项目清单(电子版)。最后将每一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原始材料一份、申报表格及材料两份﹚。于2010年2月28日前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过期不予评选。
    联系人:赵江社  盛青
    联系电话:87519801
    邮箱:987821735@qq.com
西安市碑林区教育局
2010.1.27
 
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西安市教育局关于举办
第二十五届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
市科协发【2009】110号
各区﹝县﹞科协、教育局:
    按照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青科领字〔2009〕5号《关于举办第二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市第二十五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于2010年3月上旬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内容
    1.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宗旨是: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迎接未来世界的挑战,提高科技辅导员队伍的科学素质和技能,推进科技教育事业的普及与发展。
    2.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大赛活动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青少年板块由竞赛活动与展示活动组成,包括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展(尺寸4k)、青少年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展;科技辅导员板块的内容包括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成果竞赛、优秀科技教育方案展和优秀科技辅导员评选等。
    3.本届科技创新大赛的主题:体验·创新·成长。
二、组织实施
    1.第二十五届西安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由市科协、市教育局共同主办,组成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科普部,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同时,由主办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2.西安市竞赛要在各区﹙县﹚组织竞赛的基础上举行,参赛者首先要参加区、县的竞赛。区、县的竞赛由各区县科协牵头会同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进行初评,严格按市上分配比例上报。不经区县评审的不予接收。各区、县对本级评审的作品可根据条件和标准进行区县级奖励。
    3.本届活动设立及比例:
一等奖占15%、二等奖占35%、三等奖占50%
  (1)优秀科技项目一、二、三等奖,
  (2)优秀科技论文一、二、三等奖,
  (3)优秀科技实践活动一、二、三等奖,
  (4)科学幻想绘画一、二、三等奖,
  (5)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科教创新成果、优秀科技教育方案)一、二、三等奖,
  (6)优秀组织奖和优秀组织者奖
  (7)优秀科技辅导员奖。
    市级比赛的部分优胜者可以推荐参加省级比赛及全国比赛。
    4.具体竞赛办法见《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竞赛规则》。项目申报书及各类登记表格,可登录http://castic.xiaoxiaotong.org或http:// www.xakpw.com查阅,下载。
三、几点要求
    1.各区县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辖区县学校、校外青少年科技活动机构做好策划宣传动员工作,特别是要重点组织好各省、市、区县科技教育示范学校的活动,发挥其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不断扩大活动的参赛面,在注重青少年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提高作品的质量,提高活动的总体水平。
    2.认真做好作品的征集工作。竞赛作品要体现"自己选题、自己设计和研究、自己制作和撰写"的"三自原则"和"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的"三性原则",各区县要组织有关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
    3、所有参赛项目应提供查新报告,其中技术发明要提供专利查新报告。选手必须对类似论文或项目进行检索,并说明自己的项目与他人的论文或项目相比有哪些创新之处。
四、几点说明
    1、科学幻想画申报者,必须在14岁以下。科学幻想绘画作品(54×38cm(4开)申报:科学幻想画作品一份,作品申报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帖在作品背面左上角)。
    2、每名参赛者只能申报一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包括集体项目),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从2007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1日内完成的项目。
    3、集体项目申报不得超过3人,并且必须是同一地区、同一学历段(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的合作项目;每个项目最多只能申报3名辅导员,并都确实对项目进行了认真负责指导的。
    4、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应以集体名义申报,不得转为个人名义申报。
    5、全国科技辅导员科教创新竞赛主要内容为:
科技发明类(发明项目、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科技制作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其它类)。
科技教育方案(科技教育教学类、科技教育活动类)。
    6、参赛内容摘要汇编和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的出版发行权利属大赛主办方。
    7、所有参赛作品及相关信息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8、每名辅导员指导学生的参赛申报的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项目不得超过5项。
    9、各区县在初评的基础上,按照申报要求,对选择上报的作品进行资格审查、分类、分装,并报送全区县项目清单(电子版)。每一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原始材料一份、申报表格及材料两份﹚。于2010年3月1日前报送市科协科普部,过期不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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